2021年2月18日
根据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》(办水保〔2020〕160号)的有关规定,同时根据承诺制项目专家意见,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已符合相关规范、规定等要求,达到申报条件,同意按程序申报审批。
1、建设单位:岫岩满族自治县鑫昌电熔镁厂
2、建设单位联系人:李德铭 13591221333
3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:辽宁天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
4、方案编制单位联系人:官霁佳琳 15164248462
建设内容:本项目年产1.5万吨电熔镁大结晶及高纯电熔镁钙砂,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、库房、办公室等;主要设备:压球机、雷蒙机、4台2500KVA变压器、1台500KVA变压器、4台电熔冶炼炉及深加工设备等20台(套)。
项目占地面积9203平方米,建筑面积6520平方米,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,均为永久占地。
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全文见附件,公众如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方式,向建设单位提出。
岫岩满族自治县鑫昌电熔镁厂年产1.5万吨电熔镁大结晶及高纯电熔镁钙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.pdf